電視上播送著伊拉克的議會殿堂,穿戴西式的與伊斯蘭教式服裝的人齊聚一堂,風風光光地透過衛星向世人宣告,伊拉克的在地人自己協商出一套民主憲政草案,今年的10月15日就要交由伊拉克的每一位公民複決,若通過了,伊拉克的民主將被視為中東民主化的開始,透過伊拉克人,將民主價值深根一向被視為民主沙漠的中東。各種價值觀的委員們齊聚一堂的民主和諧樣貌的確令世人驚羨,但是,55名代表中僅存的2名遜尼派(Sunni)代表卻悄悄地離開了歡欣的時空中。
伊拉克伊斯蘭黨(Iraqi Islamic Party - IIP)的秘書長說:「這是不公平的,他們不能將我們拋在角落,要不是我們必須同意,要不然就是算了,這個憲法草案並沒有我們需要的內容。」IIP是一個遜尼派回教徒組成的政黨,在美軍將海珊推翻後,原本加入了戰後的政治重建工程,然而在去年11月9日,由於美軍強攻伊拉克的中部遜尼派的集中地 Falluja 之後,IIP 退出戰後民主協商機制,更抵制了今年一月份舉辦的伊拉克立法選舉。至今,遜尼派的立場與佔有絕對多數的什葉派(Shiite)與北方的庫德族(Kurds)越走越遠,彼此之間的互信基礎薄弱。
今年五月組成負責研擬憲法草案的委員會,原本預計在8月15日委員們將簽署過後,送交國會進行公民複決的階段過程,預定今年10月15日將由每位伊拉克公民複決憲法,決定這份憲法是否將成為永久的憲法。根據規定,若伊拉克18個省分當中,若有三個省分的公民對憲法投下同意票不超過三分之二的話,將重新起草憲法,重頭來過。華盛頓郵報訪問一位遜尼派人士Jabouri,他說:「這次我們將不像之前再度置身事外(指今年一月的立法選舉),我想我們可以在Anbar、Salahuddin、Nineveh與Diyala這四個遜尼派佔多數的省分合作之下,讓憲法徹底崩盤。」
伊拉克戰後的局勢在什葉派、遜尼派、庫德族彼此互相猜忌之下顯的相當惡劣,派別之間彼此也有分裂,但透過一連串外力介入的協商合作之下,什葉派兩大宗教長老Muqtada al-Sadr與al-Sistani可以在今年一月立法選舉一同合作,庫德族可以放棄對獨立的堅持,對聯邦制度充滿期待,樂觀的情勢預測卻因為遜尼派的強烈彈,前景顯得黯淡。其他族群可以為和平前進,但遜尼派卻為什麼一意孤行,走上對峙呢?
伊拉克的憲法在什葉派同意下,在庫德族區域政府(Kurdistan Regional Government)的「雖沒達到期望,但卻為我們跨出一大步」的認同下,無法得到遜尼派的追隨與認同。遜尼派在憲法中規定的伊拉克復興黨(Baath Party)問題、聯邦制度問題、石油問題、回教律法涉入的問題中反彈,無法認同憲法對這些問題的規定,深究一下就可以瞭解遜尼派無法認同的原因為何?
在上述四個問題之中,在海珊在位的時候,伊拉克復興黨一黨獨大,享盡各種資源,海珊的極權讓遜尼派統治整塊伊拉克領土,什葉派、庫德族必須屈從在少數的遜尼派之中,石油的財富資源落入了遜尼派的口袋中,相信世俗政府(Secular Government)的遜尼派身穿西裝,不必受到嚴格的回教律法約束,海珊家族的浪蕩生活,無法在回教律法嚴格的環境中存活。若憲法通過了,原本以少數凌駕多數權勢、以少數享盡多數利益的遜尼派,若與海珊在位時比起來,會引發一夕之間變成次等公民的感受,這樣大的落差,是遜尼派很難欣然接受的現實。
伊拉克憲法草案第七條原本規定伊拉克復興黨在伊拉克的活動將被禁止,為了取得遜尼派對憲法的支持,起草委員會將條文中的伊拉克復興檔(Baath Party)改成海珊主義伊斯蘭復興派(Saddamist Baath),希望消除遜尼派對憲法的恐懼。然而憲法草案第132條中提到國家去除伊斯蘭回教復興黨委員會(National De-Baathification Committee)的體制,這是用來剷除復興黨的機制,另外本條第三款更限制復興黨員參與國家重要選舉的資格。以往伊拉克的官員都是由遜尼派的復興黨員掌控,現在除了被剝奪權力之外,更有被剷除的危機。
此外遜尼派反對聯邦制度的問題除了失去對國家各地方的掌控機會之外,還牽涉到石油利益的問題。憲法草案第一條規定伊拉克的政體為民主的、聯邦的、議會的共和國,聯邦代表各地方組成的「邦」可以享有許多權力;憲法草案第110條規定「目前已經在運作」的石油與天然氣的開採將交由聯邦政府管理,而本條第二款表示石油天然氣的開採計畫將交由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共同協商,這代表了未來生產石油的地區的邦政府 將掌握部分的石油利益。伊拉克的分別油田在庫德族掌握的北方與什葉派掌握的南方,中部沒有什麼石油能源的利益,雖然憲法規定石油利益將按比例公平分配,然而以伊拉克低度民主的環境看來,這是難以實現的理想。
另一個爭議的焦點為回教律法入憲的爭議。什葉派與伊朗的神權獨裁體系雖然彼此有分歧存在,但對於推動回教律法進入憲法規定的努力卻是一致的。憲法草案第2條規定,伊斯蘭教是官方的宗教信仰,制訂出的法律不能與伊斯蘭教的原則發生衝突。這樣的條款對於信奉世俗政府的遜尼派是無法接受的。伊拉克總理 Ibrahim Jaafari 在今年三月接受德國明鏡週刊(Der Spiegel)訪問時明確表示回教律法(Sharia)肯定會進入憲法中,被問到他將如何對待反對回教律法的人時說:「伊拉克本身是包容的,沒有人應該失去他意見表達的自由,我會為了確保每個人能夠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力而奮鬥,即便我不同意他的看法。」
這是沒有實質意義的模糊說法,回教律法本身對女人的限制就多,即便Ibrahim Jaafari表示不會逼迫女子頭部戴上面紗,然而在回教律法進入憲法,進入生活當中的話,民主幼稚的伊拉克根本沒有確保女性選擇不戴面紗的能力,這僅是理想中的狀態,然而在一個宗教影響深遠的社會中,家庭、社會的環境將會迫使一個人不得不對傳統的習俗屈服。遜尼派擔心的就是這樣的社會,崇尚世俗政府的他們,更擔心會因會回教律法的實施,將危害到崇尚世俗政府的自身。
在男女平等問題上伊拉克,布希總統在電視上說:「我們甚至確保讓25%的女性進入國會」,這樣看似保障女權的舉動,一句話就能打破迷思,那就是:「回教律法下的社會男女本來就明顯的不平等。」制度上的理想設計,根本無法衝破傳統社會價值的囚牢,除非社會進行基本的變革,然而,回教律法進入憲法層次絕對不是一個好方法。
周旋在國際問題中的人喜歡談理想,往往被美好的未來所催眠,美國外交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資深研究員David L. Phillips撰文提到,布希總統認為民主體制一旦建立,伊拉克各方都必須買單,這是他一廂情願的夢想,因為這樣的夢想,讓大家以為就算遜尼派反對憲法草案,伊拉克也可以走向和平民主的憲政之路,David Phillips擔心這恐怕會讓伊拉克陷入內戰當中。
伊拉克人的本性被海珊封閉壓迫好幾十年,沙漠中用鮮血搶奪活命的餘孽心態無法徹底抹除(至少對遜尼派來說是如此),難道能短期間昇華到認同民主憲政嗎?對於這樣的社會不能用高道德民主標準的理想去期待,必須先順利解決彼此的衝突,才能讓彼此都接受並進入民主體制的軌道當中,要不然,即使憲法通過了,遜尼派死守著伊拉克中部,以死抵抗其他信仰的或國家的族群,聯邦理想的伊拉克,將變成叛軍肆虐的戰場,媒體中對遜尼派稱呼的前面就得加上「叛軍」兩個字了。這樣的對憲法期待套一句中國的古話來說,就是:「又要做妓女,又要立牌坊」
伊拉克要想成為中東的民主典範,則各國各方就必須將遜尼派拉進來談,即使再艱難,也得為之,這才是帶領伊拉克進入民主的正常軌道。對一個民主不成熟的國家,即使設計出再多再漂亮的體制,都不如取得各方的共識來的重要,沒有共識的話,體制的條文除了有作為歷史文物的價值之外,一點用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