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社會上各種運作的組織可分為公部門(public sector)組織與非公部門(non-public sector)組織,前者指的是各政府部門所運作,而後者指的是由私部門所組織,其運作獨立於公部門掌控的組織。公部門主要提供的是公共事務的服務,其目的在於增進公共利益;反觀,非公部門組織可以分為營利(for profit)與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前者指的是社會上以營利為目的企業與公司行號,後者一般指的即為「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也由此可知非政府組織廣義的來看具備了兩種特性,除了以增進某些特定的公共利益為目標之外,還必須具備了非營利的特質。
政府部門與NGO所接觸的事務均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涉入,然而相較於政府部門組織龐大、法規浩瀚且缺乏效率的特性,一般NGO能夠避免這些問題,以更為有彈性及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共議題,進而迫使政府必須面對並處理許多公部門難以處理的公共事務,也因此NGO在公共事務當中的角色日益繁重,能夠補足公部門的缺點。這種問題在國際社會當中更為嚴重,尤其是在國際間缺乏「超國家組織」(supra-national organization)來迫使各國公部門處理跨國公共事務時,國際上各NGO機制遂成為促進國際公共利益的火車頭,往往跑得比各國政府更快。本文想探討「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Council for Security Cooperation in the Asia-Pacific, CSCAP)以其「非政府過程」(non-governmental process)的方式,來促進亞太區域安全的發展,並能夠有效地提供各國政府以非官方的方式進行意見交流,增進區域間的互信。
亞太區域整合與CSCAP
在歐洲和平與區域整合獲得初步的成果後,亞太地區各國也希望藉由進一步的整合與和平,為整個區域帶來穩定與繁榮,但亞洲一向被視為「區域整合」的地獄,其不像歐洲各國擁有相近的文明與價值觀;亞洲各國並沒有明確的共同敵人;更沒有美國在戰後源源不絕對歐洲的經濟與軍事援助與承諾;加上亞洲歷史上的戰爭衝突,以及未妥善處理敏感歷史問題等因素,區域整合在亞洲一直難有實質進展。各國政府在缺乏互信的環境下,難以透過國際官方組織(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取得溝通的渠道,這種困境在區域或國際安全的議題中更為嚴重。
有鑑於亞洲各國對彼此的敵意仍然存在,各政府在面對國家歷史情感與國內民族主義作祟之下,不願意公開對於安全議題表態甚至做出讓步,或公開表達願意朝有建設性的協商之道邁進,因此亞太地區的安全問題常難以獲得具有設性的討論,因此在「東南亞國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架構下的會議當中,遂出現成立「非官方對話管道」的構想,藉由各國安全領域的學者專家透過定期的對話交流,研擬出促進區域和平的方式,並提供政府部門的施政參考,也可以做為各國政府部門資訊交流的渠道,對於增進各國間的互信有實質的幫助,並避免在資訊不透明下,因對情勢的判讀錯誤而演變為區域衝突。CSCAP即因此而誕生,希望在CSCAP的架構之下,能夠藉由定期討論安全議題,增進對該項問題理解並提出解決之道,這是在官方裹足不前的環境下,由「二軌管道」(second-track)帶動一軌的解決之道。
CSCAP的發展困境
CSCAP存在的目的即在於利用其「非官方」的本質,來促進各國政府涉入區域安全事務的動能,並善用其非官方的本質,由各國區域安全的專家學者提出具有創意與前瞻性的和平之道。因此雖然CSCAP具有非官方組織的特質,但是其業務內容又與政府部門息息相關,此種離不開政府部門的關係也讓CSCAP的發展遇到若干問題,以CSCAP Taiwan為例,至少會遇到三種問題。
第一,CSCAP社群對外來說必須與其他「非官方」的區域安全議題競爭,亞太區域整合的問題之一即為過多的對話平台,雖然各種機制在會員組成與協商機制等面向或多或少有差異,但其數量過多難以讓議題討論集中,常發生同一批專家學者參加不同的對話平台卻討論相同的議題,對於增進區域和平的公共利益來說,力量過於分散,不利整合的進行,也因此CSCAP並未成為有效帶動區域和平的非官方組織。
第二,CSCAP Taiwan在對內上來說,其經費來源是由政府所所支持,雖然公部門對於此種二軌的學術研討不會干預,常以尊重CSCAP社群會務發展為原則,但經費的依賴也時常讓CSCAP單位再遇到突發狀況時施展不開,例如若區域間一旦發生敏感且臨時的安全問題,其是否有足夠的經費能夠支持對於新安全問題的關注,將是個重大的問題。
第三,CSCAP Taiwan所涉入的皆為區域安全問題,CSCAP社群本身通常僅有提供民間對話平台與對政府提出政策建議的功能,並無實權能夠實質改善區域安全,這必須倚賴各國政府的政策。然而,雖然CSCAP的專家學者會議或區域論壇中有許多具體的方案與建議,但是卻無法獲得政府部門的重視。對於政府而言,CSCAP社群僅停留在學術討論的層次,並非擁有實質的政策效果,因此CSCAP的發展與政府部門對安全議題涉入的步調並未同步,也因此讓CSCAP越來越成為一個有名無實的單位。
政策建議
CSCAP社群在面臨對外與對內的挑戰當中,若想持續發揮效果,則需要與政府部門的密切配合,才能夠事半功倍。這些面臨的問題也是跨國的非政府組織所面臨的問題,除了同性質的跨國組織過多導致力量分散之外,經費來源以及影響政府施政能力的不足,嘗試跨國NGO無法達成目標的原因。有鑑於此,若政府部門認為其施政目標與跨國NGO相關且能夠相輔相成的話,至少有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政府能夠集中資源,投入支持最有發展性的非官方對話管道,對於同質型過高的數個組織要有所取捨,不僅在資源分配上能夠集中火力,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也能讓參與的人員有明確的目標與歸屬,增強該組織涉入國際公共事務的能力,並有效提升該組織在區域事務中的功能。
第二,政府單位常識跨國NGO的贊助者,但常透過贊助表達對NGO組織目標的支持,但在交流上並無實質且有效的參與,以致於NGO的訴求與成果無法進入公部門,也因而無法將好的建議反應在隨後政府的施政當中。因此,公部門應該指派相關業務同仁參與NGO組織的活動,除了在政府有限的人力資源中,對各類議題能有最及時的掌握,並能夠在施政時做出最合時宜的調整。
第三,政府單位的贊助常讓其認為是NGO單位的上級,因此有時再NGO的運作組織與業務方面會有些要求。然而,政府單位必須認識到NGO組織常是政府在處理公共利益時的伙伴,並非下級單位,且其專家學者與工作人員常對於特定議題有最深刻的認識,因此若政府以下指導棋的方式來看待部分NGO組織,將無法激發這些組織的能力,長久來看不利於增進公共利益。政府單位應以更虛心的姿態充分與NGO來合作,才能夠創造出更大的價值。